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這裡盛產紅酒和可樂我先說後者

 
photo by pvai

  我住的地方位在舊金山東郊,是一個治安良好、環境清幽、適合療傷和養老並被評選為全美前三十適合居住的城市。這裡是一個盆地,盛產葡萄酒和畜牧牛。非常多的鄉野小徑穿過葡萄園和牧草地,我剛來到的時候就趁著時差每天六點起床,啃下一根香蕉之後就開始慢跑。第三個星期左右的某一天,我跑了十六公里,體力還可以,膝蓋卻不太行了,無論如何還是破了自己的記錄。這裡的空氣乾燥,出國前原本以為我會抓狂般過敏,事實卻是比在台灣還舒適。那天在我的跑步進入昏天暗地的入定階段,我看到小徑邊的農家院子裡關了幾隻待出售的四不像(好像叫駱馬吧?),心裡覺得有趣又覺得頭痛,到底誰要買這種動物回家?然後我想到阿甘,覺得那樣跑太扯了,又沒帶錢怎麼吃飯睡覺拉屎更衣啊?可是當下還是很喜歡他,單純而執著,而這個世界所謂的進步讓我因為不用GPS而自豪。長跑到了後面階段,嘴裡的唾液變得濃稠難以下嚥,不得不吐出來,我終於可以很帥氣的把口水吐得遠遠的。接著我開始很想喝可樂。我在台灣是不太喝碳酸飲料的,冬天沒理由喝,夏天又濕又熱,喝起來念碾。大體上這些東西靠的是行銷,不管怎麼善意地看,行銷終究是不誠懇的。是啦,彆扭、意識形態。就像我在美國從來不在乎垃圾桶在哪裡。可是我那天就是很想喝可樂,我在美國不太看電視,在這個鄉下地方,天寬地闊,行銷術躲藏起來,口乾欲裂,我很想喝可樂。我想這終究是屬於美國的東西。美國的東西讓她留在美國就好。